喬子軒
 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:“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動發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定能力。”當前不少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儲備不夠,還不足以應付全面深化改革對法治的需求,為領導配法律顧問,就是為領導裝上法律“智囊”,可以隨時補充法律知識,防止決策跑偏。
  由是觀之,為領導配法律顧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。但配法律顧問只是起點,關鍵還要看領導咋用法律顧問。
  領導配法律顧問後,首先要用法律顧問。決策時一旦遇到法律難題拿捏不准,要常向法律顧問咨詢、詢問,用法律顧問的智慧,為依法決策指明方向,提供支撐,而不能把法律顧問當成裝點門面的擺設。
  同時,對法律顧問提供的咨詢意見,領導必須充分吸納,合理合法的意見,要嚴格落實到決策部署之中,不能咨詢與落實“兩張皮”,法律顧問說他的,我做我的,也不能選擇性落實,對當地或部門利益有利的,就嚴格落實,對當地或者部門利益不利的,就視而不見或者變通、規避執行。
  當前,為領導配備法律顧問工作正在河北推動,如何讓該項工作叫好又叫座,讓人下手點贊不猶豫,關鍵要看領導咋用法律顧問。  (原標題:關鍵看領導咋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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