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10月4日訊(記者 王彬)近日,省食藥監局和省環保廳聯合下發《關於做好過期失效藥品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意見》,規範過期失效藥品的無害化處理。記者瞭解到,意見提出,藥品生產企業、藥品經營企業要做好本單位過期、失效藥品的集中貯存、保管工作,並向環保部門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產生種類和數量。
  我省提出,藥品生產企業、藥品經營企業要按照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要求,將過期、失效藥品轉移至具備處置過期、失效藥品資質的危險廢物或者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機構;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、預防、保健等活動中產生的過期、失效、變質等廢棄藥品的處置按照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》進行;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檢查中查處沒收的假劣藥品,以及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中回收的過期、失效藥品,應按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要求轉移至具備處置過期、失效藥品資質的危險廢物或者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機構。  (原標題:藥企處理過期藥品要向環保部門登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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