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曙明
   發表於2月19日
  回放:趙家父親去世,其生前收藏的90幅郭沫若、楚圖南、黃胄、啟功、溥傑等名家的書畫作品,成了一家人特別是母親的精神寄托。然而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小女婿背著老人,把多幅字畫“調包”並賣給書畫經營的機構。這些字畫價值巨大,僅郭沫若的一幅字畫,起拍價就在50萬元以上。岳母報案後,派出所稱,一家人住在一起,箱子也沒有上鎖,因此未立案。
  點評:對於這一事件,不同職業的人會從不同角度解讀:社會學家看到的是“東郭先生現實版”,婚姻專家看到的是趙家小妹“遇人不淑”,而本刊從中看到的是法律對被害人權利的保護不力,其中的癥結在於:女婿和岳母之間,算“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”嗎?對這個問題,法律依然未予明確;類似的事件,或仍將上演。
  (李曙明)  (原標題:法律真的管不了這個女婿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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